【新中国成立65周年 绚丽甘肃跨越发展】土地流转激发甘肃农村经济活力
土地流转激发甘肃省农村经济活力
甘肃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管理服务体系,使农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梯田改造、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土地流转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专业大户规模化、农业龙头企业集约化、农业特色产业连片化的生动局面,有力地激发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为引导土地流转有序开展,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意见、办法,构建了政策扶持体系。为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甘肃省自2011年以来,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完善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甘肃省还把农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梯田改造与土地流转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促使相关配套政策日趋完善。
为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和服务,甘肃省在80个县(市、区)、1053个乡(镇)、1.15万个村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服务点,初步形成了覆盖县、乡、村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在甘肃省统一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形成了流转双方有合同、村有台账、乡有档案、县区有备案登记的“四有”管理体制;在甘肃省82个县(市、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形成了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为使土地流转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得益彰,甘肃省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成立家庭农场,截至目前,甘肃省已有家庭农场2510个;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土地流转,建立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原料生产基地,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通过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促进土地流转,推动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实现根本转变。截至6月底,甘肃省玉米制种、马铃薯、蔬菜、啤酒大麦、中药材、苹果等特色优势产业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面积分别达到了39.1万亩、83.5万亩、61.3万亩、28万亩、49.1万亩和90.2万亩。
甘肃省还通过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村土地流转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试点,总结出龙头企业拉动、专业合作社推动、家庭农场带动、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等多种土地流转模式。截至目前,甘肃省规模经营主体50至100亩的达9182个,101至500亩的达5435个,501至1000亩的达1472个,1000亩以上的达829个,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引领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