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土地主人男子骗来50万元挥霍

25.05.2016  07:48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隐瞒两宗土地使用权的真正主人后,武威男子于某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土地转让协议,骗取50万元。昨日,兰州中院终审裁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0年。

    甘肃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公司副总经理钟某在2008年10月7日经人介绍,与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将于某拍卖所得的位于张掖市县府街延伸段西侧的两块共计90.77亩的土地转让给兴隆公司。于某要求兴隆公司先行支付50万元,兴隆公司便以借款形式支付了50万元。后兴隆公司经了解,于某不是协议所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人,遂选择报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20000元。宣判后,于某提出上诉。兰州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