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开发(京津冀都市圈—南湖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11.2014  10:34
发行机构天津信托项目经理 
产品类型信托产品产品状态 
理财币种人民币投资管理类型自主管理
发行时间20141110发售对象所有
发行规模28000万元投资门槛100万元
产品期限12至月期限类型 
预期年收益率12.00实际年收益率 
投资方式信托贷款资金投向房地产
资金托管费率  销售手续费率 
成立日期  成立规模  万元
收益类型固定型是否保本
合作机构名称  合作类型 
到期日期  发行地天津
资金运用情况本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向“黄骅联投”发放贷款,信托资金将用于黄骅南湖项目建设开发;
信用增级情况1、本信托计划的借款人“黄骅联投”控股股东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即为本信托计划的个人保证担保人吴知勇,另外两家股东单位均是在天津经营多年的本地企业。“黄骅联投”建设开发的黄骅南湖项目位于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冀都市圈重要节点的黄骅市西区新区中心,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稀缺性及较大的市场潜力。“黄骅联投”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2、保证担保人“滨海华贸”致力于天津滨海新区高端商务区的建设和开发,在响螺湾商务区开发了高端城市综合体——天津滨海华贸中心,具备较强的担保实力;个人保证担保人吴知勇是“黄骅联投”和“温州联投”的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天津设立多家企业,参与筹建天津浙江经济建设促进会,并任常务副会长,具备担保能力。 3、本信托计划的抵押物 (1)黄骅南湖项目一期在建工程。天津市津建津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评估报告(津建津评房地预字<2014>第655号),抵押面积为69,850.5平方米,评估价值为4.44亿元,贷款本金抵押折扣率为63.1%。 (2)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将追加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该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格为4.75亿元,土地出让面积为43,605平方米,贷款本金抵押折扣率为58.9%。 上述两项抵押物评估价值总额共计9.19亿元,按照贷款本金计算的综合抵押折扣率为30.5%,抵押物价值充足且变现能力较强。 4、本信托计划的将“黄骅联投”持有的“温州联投”100%股权进行质押,有助于受托人进一步控制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抵押地块,增加处置变现的主导性。
其他相关信息≥100万元<300万元,9.0%; ≥300万元<500万元,10.50%; ≥500万元<800万元,10.80%; ≥800万元<2000万元,11.00%; ≥2000万元,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