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环县“9·6”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的思考/图

08.10.2014  10:37

  原标题:农用车惨祸为何一再上演

  ——环县“9·6”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的思考

交警制止农用三轮车载客(资料图片)

  9月6日,庆阳市环县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农用三轮车在下坡急弯路段,失控侧翻,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11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戛然而止,十多个家庭支离破碎。在我省,因为农用车非法载人造成车毁人亡的惨剧时常发生。那么,这样的事故为何一再上演?

  农用车伤人惨剧不断

  9月6日7时30分许,合水县太白镇苗村驾驶人李某,驾驶环县虎洞乡高庙行政村张鑫峰的一辆农用三轮车,从环县环城镇东塬村向七里沟方向行驶。农用三轮车上,拉着13名种树的务工人员。车辆行至一下坡急弯路段时,因下雨路滑,车辆突然失控,撞上路边的防撞墙后发生侧翻,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用惨烈形容这个车祸场面一点都不为过。”“9·6”重大交通事故现场目击者朱先生说,车祸发生时,他正好路过现场,“农用三轮车侧翻了,路上、边沟里到处躺的是人,很多人显然是被甩了出去……真正是惨不忍睹!”

  “小小的一辆农用三轮车,竟然拉了十几个人。农用三轮车先是撞到了防护墙上,之后又侧翻在地,事发突然,车上的人想防都防不住啊。”朱先生说。

  又是农用车,又是重大车祸!近年来,农用车非法载人导致车毁人亡的惨剧在我省接连发生:

  2014年3月9日,甘谷白家湾乡一村民驾驶农用三轮车前往县城时,撞到路边大树后侧翻,造成车上2人死亡,4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4年1月9日,甘谷县一丧葬队中的一辆低速载货车,翻入路沟,致9人死亡。

  2013年6月22日,武威市民武路中坝收费站附近,一辆载有7人的农用车与一辆小轿车迎面相撞,造成2死5伤。

  2012年7月10日,兰州市北面滩附近,一辆无牌农用三轮车将一名3岁女孩碾压致死。

  2011年9月24日,兰州市华林路,一辆农用三轮车下坡时刹车失灵,驾驶人当场身亡。

  2009年5月6日,金昌市金武公路,一辆农用三轮车与一辆客车追尾,造成4死5伤……

  记者调查发现,在多起农用车事故中,乘车人一般都是坐在车厢的扶栏上,一部分人是站在车厢中,车辆一旦失控,人在车厢内没有任何防护,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危害极大。

  惨剧为何频频发生

  近年来,由于农用三轮车价格低廉、用途广泛,在农村很有市场。在我省县乡农村,农用车的普及率很高,有的农村基本家家户户至少有一辆农用三轮车。而这些农用车在很多地方其实就是一辆“万能车”:农忙时它是运输车,往地里运化肥,往家里拉庄稼;农闲时,它又成了“私家车”,赶集,走亲戚,农用车成了农村最好的代步工具。人们经常会看到狭窄的乡村土路上,一辆辆满载村民的农用车扬尘而过。

  记者调查发现,普及率高,管理跟不上是农用车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一些农民为了省事、省钱,购买了农用车之后,不挂牌,也不参加任何驾驶培训。这些驾驶员既不懂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又不懂农用车机械常识和维修保养,驾驶技术生疏,遇到较复杂的道路交通状况或是紧急情况,很难正确处置。由于普及率高,涉及千家万户,许多地方存在警力不足的情况,缺乏对农用车的动态及路面的管理,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农用车载人上路。

  其次是农用车超载超速现象普遍。据调查,农用车驾驶人普遍文化程度低,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少,同时农用车大多分布在农村和城郊地带,人少、车少,因此在载人、拉货时,任意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又超速行驶,留下了诸多事故隐患。在载客方面,部分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理解,认为搭载几个人没啥,有的是亲戚邻里,碍不过情面。更多的时候,乘客也不管驾驶人有无驾驶证,也不管他的驾驶技术如何,只图方便和快捷,将安全问题置之脑后。

  在环县“9·6”重大事故中,驾驶人李某属于无证驾驶。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农用车驾驶人还认为“自己的车只在家门口拉拉货,用不着上什么牌照”,有的农用车已达到了报废期限,且长期得不到保养,仍然继续使用,殊不知,这其中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比如在行驶中突然零部件脱落、刹车失灵等。

  “不坐农用车,我们还能坐啥?”采访中,定西市安定区一位农民这样说。

  “农村公共交通工具匮乏,道路路网不完善、路况差也是导致农用车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采访中,一位在农村一线工作20多年的老交警说,农村不像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完善,农民要想出行,农用车是常用交通工具。在我省很多地方,一些偏远的农村尚未通油路,路况较差,再加上开车的都是一些“自学成才”的“土司机”,已经埋下交通事故的隐患。

  遏制事故须长效机制

  环县“9·6”交通事故是今年我省发生的第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省公安厅结合全省开展的“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百日攻坚”行动,再次下发通知,就农用车管理作出严格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组织交警中队、农机站、运管所联合组建执法小分队,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在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纠正、制止、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农用运输车,对农用运输车载人的立即扣留机动车,并处2000元罚款。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提示管控力度,严禁违法载人的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超员载客的客车、面包车出村、上路。同时,要求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提示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和陋习。

  “农用车的管理需要一个长效、配套的措施,仅靠交警部门是不够的。”采访中,很多受访者认为,各地政府部门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运力不足的现状,改善农村道路路况,加大农村客运力量,减少农用车上路的风险。

  同时,交警部门应该从原本的等待执勤变为主动出勤,深入农村,提高农用车的纳管率,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对农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他们不违法驾驶车辆,不违法载人,从根本上杜绝违法载人现象的发生。(记者 齐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