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甘科外函〔2016〕14号
各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外[2016]90号)的要求,甘肃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我省2016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我省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为更好地发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国合基地)对所在领域和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优先推荐申报基础研究、前言技术、竞争前沿技术等领域的国合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1、国合基地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和科技部《通知》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附件)。
2、各类型国合基地申请材料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 https://web.bjol.com:8088/login.aspx )完成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上注册后,须在6月1日前在网上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1份)于6月9日前上报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我厅将组织我省有关专家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后,统一报送科技部。
联系人:周磊 刘展
电 话:8412723 8871819
传 真:8833100 8871819
附件: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