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经济法学院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16.03.2015  19:34

 

 

 

3月15日,为迎接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民商经济法学院组织学生会、法律宣传协会、民事公益法律诊所、2013级西部基层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实验2班共计八十余名同学分别到安宁区培黎广场、七里河区政府、刘家堡社区、甘肃政法学院开展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活动。

早晨9点,法律宣传协会在兰州市安宁区培黎广场参加由兰州市安宁区委宣传部,兰州市安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兰州市安宁区司法局主办的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志愿者专门制作展示了《经营者义务》、《消费者权利》、《维权途径》、《新<消法>亮点解读》、《维权典型案例》等主题展板,向过往群众全面解读法律与生活的关系;向广大市民散发宣传材料,并提供现场咨询。

同时,民事公益法律诊所在甘肃政法学院门前开展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同学们结合典型案例向过往群众宣传消费者维权途径,针对特意前来咨询的群众,严谨细致地作出解答,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对有关两起纠纷,民事公益法律诊所将持续关注并提供法律援助。

10点,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在刘家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向居民们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等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让他们了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和不同消费类型产生的消费纠纷的维权途径,并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细心解答,提供帮助。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响应了201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密切关注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并在一定范围内促进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问题50余个,提高了群众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