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七项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06.01.2015  14:49

  2014年,兰州市政府国资委采取七项措施,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宣传教育。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党委会、专题会、中心组学习、培训辅导、考察学习等形式,提高了对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认识。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监事会负责人和机关干部为主体的各类集中培训,对监管企业的党员领导人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组织兰州银行、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等企业拍摄制作了“陇原清风”微电影和电视公益广告,在市政府国资委和重点企业网站上开设了网上廉政课堂,营造了浓厚宣传教育氛围。

  (二)健全责任体系。年初组织召开了市政府国资委系统2014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通过重点检查、片会座谈、个别交流等方式,对市属企业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问责办法》等规定,对落实作风纪律规定不力、工作敷衍塞责、内部不团结问题进行严格问责。

  (三)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了《兰州市政府

  国资委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兰州市政府国资委系统纪委书记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等10项制度措施。组织开展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专项督查活动,强化了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

  (四)强化风险防控。在廉政风险排查过程中,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五种方式进行排查。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市国资系统开展廉洁风险防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文件。通过专题督导调研,绝大部分企业进展情况良好。

  (五)切实纠正“四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四项规定,制定下发了《兰州市政府国资系统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出台了《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干部服务企业若干规定》等7项管理制度,重点解决“三公经费”支出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严肃查办案件。为了准确了解国资委系统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在基层25户企业设置了举报信箱,定期派人开箱收集情况;及时转发和落实市纪委三级办案工作制度规定。对企业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的违纪问题进行严格查处。

  (七)深入推进“三转”。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对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照职能要求,修订完善了市政府国资委纪委工作职责,纪委不再牵头负责与查办案件、监督检查无关的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了纪委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