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税部门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减税新政

22.03.2015  08:57

   中国甘肃网3月22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卢吉平 通讯员 李莉 张万刚)日前,国务院再次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对此,我省国税部门在总结历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新政策落实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政策在2015年一季度预缴申报时全面落实到位。

  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自2010年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来,第三次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并进一步延长政策执行期限。政策出台后,我省国税部门迅速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QQ群等各种途径全面开展宣传,进一步调动小微企业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结合2014年4季度预缴申报情况,重点提取累计利润额在10万元到20万元之间的纳税人名单,逐户送政策上门,辅导其按新政策正确填报预缴申报表,使小微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减税效果。同时,结合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及时修订电子申报软件的监控功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系统自动识别、主动给予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或低税率优惠,确保小微企业在2015年预缴申报时及时足额享受到“减税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