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下属"虚开发票",典型监守自盗

10.06.2014  21:12

  原标题: 国税局下属度假村"虚开发票"底气何来

    “发票肯定可以开”,同时补充道,多开一点也可以,但超出实际消费虚开发票的这部分的税金,必须由客人来支付,多开发票的部分最高是实际消费金额的50%。“我们这里就是国税局的。”深圳市国税局下属度假村的负责人说。(新华网6月9日)

  随着我国税收法治力度的不断加大,社会公众对国税部门打击虚开发票、骗税、偷税已经习以为常,然而,国税局下属度假村虚开发票,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足以让人瞠目结舌。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虚开发票犯罪的规定,虚开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刑法对虚开方式也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就可以认定为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显而易见,深圳市国税局下属度假村已经形成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该单位置法律的约束于不顾,肆无忌惮的为他人开具虚假发票呢?原因恐怕在于深圳市国税局的默许和期间巨大的利益因素。

  “发票肯定可以开,还可以多开一点,我们这里就是国税局的。”金水湾度假村这样的回答向消费者传递了一个信息:这是国税局开具的正规发票,是质量信得过单位,假一赔十,可以放心购买。如相关负责人表示,度假村领导由国税局指派,既然有了国税局在背后撑腰,那么金水湾度假村大张旗鼓的开具虚假发票也就让人见怪不怪了。

  另一方面,虚开发票能够让双方“互惠互利”,以某些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其因违章收费等手段收取的资金大部分要在体制内循环,需要非法发票来处理账目;而对于一般的消费者,利用他人代开、虚开发票,甚至非法购买的手段获得发票,就可以达到偷税的目的。由于虚开发票存在着巨大的供求关系,为了眼前利益铤而走险也就不足为奇。

  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更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希望税务机关在严查别人的同时保证自身干干净净,避免“灯下黑”的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