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省国税减免企业所得税55.85亿元

28.11.2016  23:37

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在“十二五”期间,甘肃省国税局累计为1269户企业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55.85亿元,户均减免440.11万元。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是为数不多的基于鼓励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按减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较25%的法定税率,减免幅度达40%。为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让更多投资者了解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省国税局通过细化落实税收优惠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户不落。

据了解,过去5年,我省国税系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减免的户数从2011年的146户,逐年增加到2015年的343户,累计增幅134.93%;减免税额从2011年的4.68亿元,逐年攀升到2015年的17.07亿元,累计增幅264.54%。特别是2015年度减免税额17.07亿元,创历年新高。

记者:苏磊,李嘉昕

甘肃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