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新增文物鉴定定级工作

16.07.2015  16:21

    近日,市文物局配合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我市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完成了新增文物鉴定定级工作,为全面摸清文物系统文物藏品家底,促进全市文物藏品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结合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专家对我市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纪念馆、兰州市博物馆、秦腔博物馆、安宁区文化馆、红古区博物馆、皋兰县博物馆、榆中县博物馆、永登县博物馆等8家单位近年来新增文物进行了鉴定定级。专家们从600余件藏品中鉴定出206件珍贵文物,包括玉器、陶器、字画、经卷、瓷器、铜器、丝帛等历史文物以及革命文物、民俗文物等,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8件,三级文物186件。兰州市博物馆馆藏的2011年晏家坪明代墓中出土的“明青玉双螭耳杯”造型优美、制作精湛,展现了当时手工匠人巧夺天工的技艺;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纪念馆馆藏、红西路军九军军长孙玉清给剪台子村民求助的字条,见证了红西路军征战河西走廊的悲壮历程,这两件文物保存完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被专家鉴定为一级文物。

  近年来,随着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市文博单位依法通过多种渠道新增了大量的文物藏品,有效补充和完善了藏品体系。通过本次鉴定,各收藏单位也进一步摸清了藏品家底,增加了一批珍贵文物,提升了藏品的档次,增强了公益文化服务公众的信心,并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