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国库大门 花好财政资金——聚焦新预算法下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20.08.2015  15:49

  中国兰州网8月20日消息 一边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地方财政迫于收支压力不断举债,一边是趴在国库上的3万亿元财政底账居高不下。如何更有效管好“国家金库”?如何提高财政资金支付和使用效率?这些问题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成为时下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

  2014年8月31日,历经四次审议的预算法完成了20年来的首次大修,为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年快过去了,伴随新预算法的实施,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新进展?如何啃下改革中的诸多“硬骨头”?记者采访了有关权威人士。

   财政拨款“中转”变“直达”改革方向获肯定

  我国今年全口径财政预算收入接近25万亿元,如此大规模的资金要想顺利支付到位,离不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有力支撑。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2000年设立国库司,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陆续设立国库机构,主要任务是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安全性、效率和透明度。而新预算法中,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方向得到肯定。

  新预算法第61条规定,“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不仅进一步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法律地位,也要求尽快修订现行《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金库条例》中与国库管理改革实践相背离的内容。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传统资金支付模式下,国库资金是逐级往下拨付的,链条长,环节多。2001年开始推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最大亮点是实现了资金支付的扁平化,将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由过去层层“中转”变为“直达”,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财政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央172个部门、近1.6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地方58万多个预算单位都已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配套建立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更是为管好国库资金安上了“千里眼”。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包括在乡镇层面全面推行这一改革;研究将社会保险基金及其他向个人直接发放的预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创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等。

   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设置更高的“防火墙”

  我国一些特定专用财政资金需要存放在专门设立的财政专户中进行核算,如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保基金、国际组织给中国提供的赠(贷)款、以外币核算的财政资金等。

  前些年,财政专户管理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成为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着力规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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