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0.10.2016  15:36
 
国庆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国庆节日期间,各地、各行业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0月1日至7日,省安监局共接报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4人、受伤6人。其中,道路交通5起、死亡5人、受伤4人,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5起、死亡9人、受伤2人,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 安排部署迅速及时。 9月28日,省安委办向全省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就国庆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深刻吸取酒钢(集团)宏兴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和宁夏石嘴山市林利煤业有限公司“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0月3日,按照林铎省长、黄强副省长批示要求,省安委办紧急下发《关于加强国庆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安办发电〔2016〕31号),就国庆节前两天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做了通报,并对全省节日安全生产工作再次做出具体要求。10月7日,省安委办针对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情况紧急下发《关于陇运三力运输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甘安办发电〔2016〕32号),要求各市州、各行业领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本地区本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安全检查扎实有效。 节日期间,省安监局共派出3个督查组,分赴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甘南、天水、陇南等市州,深入矿山、工厂、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道路运输等企业督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9月30日-10月6日,郭鹤立局长亲自带领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和执法总队负责人,深入白银公司、银光公司、稀土公司、靖远煤业、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白银公司厂坝铅锌矿等企业督查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及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情况。节日期间,各检查组共发现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235条,委托市州下达执法文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6家、责令停产整改2 家、责令收回《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节日期间,各市州、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安监等部门同志深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开展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节日安全氛围浓厚。 国庆节期间,全省各地、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加强节日安全宣传,及时将国家和省上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覆盖到所有县区、乡镇和重点企业,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推送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的人民群众身边。车站、码头、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各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杜绝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正常运营的企业及时对危险性较高的作业岗位人员开展专题安全教育,以防节日期间因麻痹大意而导致事故发生。

    四、应急值守严格履职。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安监局及时向各市州印发《关于做好国庆节安全生产应急值守的通知》,要求各级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其他人员顶替值班,严禁将值班电话设置为呼叫转移。省安监局每天对市州县区以及矿山、危化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领导值班带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各市州、县区及全省矿山、危化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能够按规定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未发生迟报、漏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