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参加甘肃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培训

30.06.2014  17:23

为进一步完善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14号)和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省环境保护厅建立国控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面向公众发布企业污染物自行监测各项指标信息和监督性监测污染物排放信息,为保证信息发布平台的顺利运行,确保达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要求,6月27日,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负责人参加了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甘肃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系统培训。(嘉峪关市环保局 李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