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库2014年度林地征占用核减工作完成

01.09.2015  15:31
    近期,按照《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省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在2013年甘肃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基础上,对经审批占用、征用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进行了核减,并修改完善了数据库,图形库。
    根据国家的要求,实施年度报告是掌握各地国家级公益林资源状况及动态变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了解各地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成效和调整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更是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国家林业局将把年度报告情况作为评价各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成效和调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各省森林资源增长目标的考核内容。
    要求以后每年的数据资料务必于3月31日前报国家林业局。目前,我局已逐年完成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林地征占用核减工作。相关材料已上报省生态办。(省生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