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省环境规划院)参加《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与考核座谈讨论会

20.10.2015  10:19

为进一步提高省级自评估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和技术水平,按照环保部要求,10月16日,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在北京召开《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与考核座谈讨论会。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等相关责任同志到场参会。会议就评估、考核思路、省级规划自评估报告大纲和指标等内容进行讲解、座谈与讨论,我院派规划所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吴萨副处长介绍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评估考核情况、对《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提出按时、按量、按质的三个评估要求。环保部规划区划处贾金虎处长对国家终期评估和考核总体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进行了部署。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国家环境规划研究室王倩主任介绍了终期评估和考核的思路和方案。环境规划院周劲松副研究员对省级自评估报告编写要求进行了技术讲解。最后,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等相关负责同志与环境规划院负责同志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我院人员参加会议后,对我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与考核工作明确了评估目标,对评估方法、评估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下一步我院将积极部署,做好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迎接国家对我省“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估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