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国家教育统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07.06.2014  14:22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5月27日,兰州市出台《兰州市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版)》。《预案》中就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其中,考生如果忘带有效证件可先考试,家长负责递送证件到考点。如考生本人体貌特征与准考证不符,已入场的可先考试,考后现场确认,确认有问题取消资格。

    兰州市成立国家教育考试应急指挥中心

    据悉,结合了近年来国家教育考试中出现的舞弊案件和标准化考点建设等新情况,对原版《预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预案》做到事故类型、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预案》提出,兰州市将以全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体系和各成员单位为基础,成立国家教育考试应急指挥中心。同时,《预案》还明确了公安、保密、通信、交通、卫生、工商、供电等部门的职责,避免责任主体、监控对象和责任追究错位缺位。

    对14类考试安全事件开出处理流程

    新版的《预案》对14类考试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出了比较明细的操作办法和流程。其中主要包括:一旦试卷在命制、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遭抢、遗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或因车辆故障、交通事故和道路阻塞,发生运送延误时,立即报告上级考试机构和本级应急指挥部,请求公安、交通、保密部门应急响应。可根据上级考试机构决定,启用备用卷,并推迟考试时间,疏导考生情绪;考试机构人员发现考生个人信息被篡改,或考生举报个人报考信息被无关单位和个人所掌握并利用,应立即报告考试机构主管领导,同时,对黑客攻击提请网监立案调查;考试期间各考点发现试卷印刷质量问题和试题命制上的知识性、政治性、公平性问题,市级中考、高中毕业会考在不影响答卷的情况下,待考后处理等。

    考生将答题卡、试卷带出考场算违规

    《预案》明确,考生如果忘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监考老师核查照片与考生本人相符时入场考试,通知其家长将证件送达考点。考后及时核实确认,经核实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时,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前考生坐错座位:如果是本场考生,立即让其坐到相应座位,如果是其他考场考生,应先稳定考生情绪,立即通过流动监考人员报考考点主考,查明考生的确切位置,安排考生到相应的考场考试。如出现考生准考证重号,稳定考生的情绪,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因试卷印刷字迹不清,考生提出询问,如少数考生试卷字迹不清,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大声答复。如整个考场考生试卷同一处或几处字迹不清,则立即向主考或者副主考请示。《预案》明确,考生如果将考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视违规。考中考生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协助他人抄袭或自己抄袭他人试卷视违规。(记者 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