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答疑工作组在甘肃解惑

22.12.2014  13:03

      为进一步深化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培训宣传,扎实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各项工作,切实解决《条例》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条例》及配套规章规定落实到位,12月18日,由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晓东带队的总局巡回现场答疑组一行4人在兰州开展了两场宣讲答疑活动,为全省工商系统的工作人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现场答疑解惑,受到了广泛欢迎。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承录,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晓龙,宋金圣参加了上午在省局主会场举办的答疑会。宋金圣向工商总局工作组汇报了我省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介绍了我省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工作进展情况。

       徐晓东表示,甘肃省认真部署贯彻落实落实企业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各级工商部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取得了显著成效。随后,徐晓东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并解读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相关内容。就企业信息公示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安全问题、数据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在答疑解惑环节,对全省各地工商部门提出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办理变更、注销等登记业务是否会受到影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后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该采取何种措施做后续处理工作”“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除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外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处罚”等十多个在信息公示和市场主体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

       郭承录在讲话中表示,总局开展巡回现场答疑活动有利于顺利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对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的工作层次和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全省系统要提高企业信息公示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解读《条例》;要向全体干部特别是登记监管及信息口的干部传达好这次互动答疑活动的精神,抓好学习落实,对照检查具体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完善工作流程和制度。

      邓晓龙强调,全省系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地区实际,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和答疑;按照总局的要求、省政府的部署、省局的安排积极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既定部署做好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

      下午,宋金圣陪同答疑小组一行来到兰州市工商局,面向社会公众现场宣讲答疑,80余名来自全省各个领域的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代表参加活动。徐晓东一行向代表们宣讲了制定实施《条例》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为企业设定的权利义务,总局相关人员向企业代表们详细演示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使用方法,重点讲解了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信息的操作流程;解答了企业代表提出的“处罚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内容是否可以修改”“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企业信息如何公示”“工商部门将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是什么制度、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有什么区别”等问题。

       答疑小组一行还与兰州市工商局、部分县区(分)局和工商所负责人就市场主体抽查监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座谈。检查了省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就系统模板变更情况进行了沟通,逐项检查了模板中设置的企业年报、股东出资、行政许可、股权变更、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填报情况。

      省工商局机关业务部门的全体干部及相关处(室)的代表,各市州局登记、监管、信息工作的业务骨干共100人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了当天上午的答疑会,各市州局、县市区局在分会场参加答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