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国家安全形势 树立国家安全观念

16.04.2016  12:33

  国家安全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2015年7月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法律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它不同于以前的国家安全法,而是一部全新的法律。早在1993年,我国曾公布施行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可以说它是后来的反间谍法的前身(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这部法律已难以适应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构建起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它是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国家安全法。其在总则中明确了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等概念。与传统的安全观不同,新的国家安全观还包括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目标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新国家安全法具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强调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新国安法强调,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同时明确,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等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二是明确了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新国安法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这一概念,这可以理解为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延伸和反映。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