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科高〔2014〕5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服务机构: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和中欧国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一)支持科技创新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根据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优先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汽车及高技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采取无偿资助和业务奖励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在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快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支持,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等。
二、项目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全省项目申报审查、评审推荐等工作,并对初审合格项目进行公示后上报科技部和财政部。
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公开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对符合申报条件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支持的优秀企业项目给予优先推荐。
认定的服务机构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受理申请。各服务机构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服务机构信息表》(附件1)服务区域负责企业注册认证工作,并指导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审查申报材料。省科技厅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的受理申请。以上两类项目具体要求见《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附件2);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及表格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发布的《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须知》(以下简称《申请须知》)。
(二)项目审核
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及兰州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等相关工作,并按照《暂行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项目审核,对申报企业及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加强项目的筛选和核实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登录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24:00。2014年5月10日前,申报企业将网上打印的申报材料及有关附件一式两份(暂不胶装)报送相应的服务机构。2014年5月12日前,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兰州高新区管委会,将通过服务机构审查的所有项目推荐函分别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2.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各市(州)、省直管县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于截止时间前,按照《申请须知》要求,将推荐函一份及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推荐函及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财政厅。
以上两类项目申报主体为省级单位的,其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推荐函。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
贺素琴 杨万荣 郑游游(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电话:0931-8873211 8538296
马克军(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服务项目)
电话:0931-8885136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166号403室、404室
省财政厅企业处
王喜梅
电话:0931-8899913
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913室
附件:
2. 2014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说明
甘肃省科技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