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有关负责人
这无疑是业内的重大喜讯——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日前联合发布的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土地管理业作为行业大类首次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也是唯一调整的行业大类,堪称本次修订中的最大亮点。
事实上,本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计划“原则上只对中类、小类和说明项进行修改和调整”,而为何土地管理业能够异军突起、新晋入围国民经济行业大类?这背后是怎样的时代背景?土地管理业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又标志着什么?日前,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有关负责人。
土地管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日益凸显
“土地管理业入围国民经济行业大类,是土地管理事业长足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土地管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一席的充分证明。”这位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在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土地管理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仅作为“其他房地产业”小类中的一项内容进行归类;同时,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土地整治等行业未能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土地管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和行业发展现状极不相符。
近年来国土资源事业发展迅速,土地、矿产资源、海洋、测绘和地理信息等相关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特别是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土地整治、土地评估、不动产登记、土地登记代理等土地管理相关行业迅猛发展,行业规模和从业人员均大幅增长,并随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继续保持快速上升势头。
比如土地调查方面,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中,全国共有土地调查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超过21万人。其中,国土资源系统内作业人员3.5万人,企事业单位技术作业人员17.5万人。随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全天候土地遥感监测试点等工作的全面展开,对土地调查等行业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此外,土地储备、交易、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等相关行业蓬勃发展,土地管理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据不完全统计,土地管理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此次修订将土地管理业作为行业大类纳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志着我国国民经济中土地管理行业分类的一大新变化。
这是土地管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体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土地管理相关行业取得的长足发展和突出成就的高度认可,将为行业发展、部门管理、职业分类、协会建设、学科设立等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促进土地管理事业长远发展。
涉及国土资源的国民经济行业越来越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作为最权威的经济活动分类标准,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调控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标准分类方法,我国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新的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仍保持20个;行业大类由96个增加至97个,第97个即为土地管理业。
作为新增行业大类,土地管理业与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并列,纳入“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土地管理业大类下,包括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地登记服务、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和其他土地管理服务五项中类经济活动,并分别进行了说明。
修订后,国民经济行业中直接涉及国土资源的共有行业大类一个,即土地管理业,包括下属5个行业中类;其他行业中类一个,即地质勘查,包括下属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水、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5个行业小类;其他行业小类一个,即土地规划服务。
此外,土地开发服务、地质遗迹保护区管理服务、古生物遗迹保护区管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等作为经济活动收纳在其他行业小类中。
认真执行新行业标准,促进土地管理行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抓紧做好实施新标准特别是土地管理业新分类的各项准备工作,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部属单位认真学习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新分类标准,推进职能工作,加强行业建设,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夯实行业统计等基础性工作,推动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这位负责人介绍,为认真执行新标准,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四方面工作工作重点:
——积极配合做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修订。重点是配合对土地管理业和其下5个行业中类进行说明和例举,确保各类土地管理活动归属准确、界定明晰。与此同时,争取将土地科学研究服务、地质公园管理、矿山公园管理等纳入相应的行业中。尤其是土地科学研究服务行业,相关研究涉及土地制度、土地市场、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土地整治等多个方面,全国已经形成一支结构相对稳定、规模超过万人的土地科学研究队伍,一批学术带头人和知名专家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成果,为解决土地资源和管理的理论研究和探索作出了重要贡献。
——加强土地管理行业管理和数据统计。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加强行业建设、完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扎实开展行业相关数据统计和资料收集,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等相关需要。
——促进土地管理学科建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高校学科建设的重要依据,受此前土地管理在行业分类中未单独设立等因素影响,现行《学科分类与代码》在一、二、三级学科上均未单独设立土地管理学,土地管理等相关内容仅在农业经济学、农业工程、城市经济学等专业中体现。要配合有关高校,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学科建设,加快土地管理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土地管理行业可持续发展。
——推进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经过多年努力,2015年“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作为新增职业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但土地科学研究、调查工程、土地规划、整治工程、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土地评估专业人员,不动产登记专业人员,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土地调查员,土地工程信息采录员,土地纠纷调解员等11个职业未纳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有相关行业。下一步,要继续积极推进土地管理行业相关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保障土地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