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开“药方”破解四难题

15.06.2014  03:48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中国政府网14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计划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还包括: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显著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解读

    事故频发拷问地下管线安全

    谁来保证城市地下“生命线”安全畅通?

    如何保证城市地下“生命线”的安全畅通?最新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针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多重问题,开出药方。

    多头管理咋破解?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城市地下管线种类繁多,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8大类20余种管线;管理体制和权属复杂,涉及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30多个职能和权属部门;按照生命周期,可以划分为投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防灾等5个管理阶段。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王静霞表示:“虽然各种地下管线专业规划编制相对完善,但缺少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对各类管线进行综合安排、统筹规划,往往造成各种工程管线在规划设计中存在矛盾,导致管线重叠交错和相互打架现象严重。因此,《指导意见》明确了各城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并要对各类专业管线进行综合。

    “家底”模糊咋摸清?

    权威部门透露,截至目前,全国仍有一半以上的城市没有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各权属单位管理各自所有的管线信息,没有实现共享。

    《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王静霞表示,开展普查和建立完善信息系统有利于解决城市地下管线材料不全、不准的问题,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马路拉链”咋缝合?

    造成马路拉链现象,一方面源于管线与道路建设不同步。为此,《指导意见》要求“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主任刘佳福说,实际工作中,应有专门部门对各专业管线和道路的建设计划进行统筹,形成城市道路和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按计划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与道路的工程建设。

    造成马路拉链的另一原因是,各条管线敷设不同步。刘佳福表示,《指导意见》明确要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预留管线位置。

    另外,指导意见要求,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副总工程师王恒栋说:“这不但可以做到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市政公用管线的集约化建设管理,避免城市道路产生的‘拉链路’现象,而且也提高了市政公用管线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延长管线和道路的使用寿命,保障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行。

    “重建轻养”咋扭转?

    地下管线“重建设轻维护”的管理模式,也往往令“小患”积成大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人说,城市早期建设的地下管线老化、腐蚀、失修,泄漏爆炸时有发生,跑冒滴漏严重,超期超负荷运行问题突出。

    安全监管总局二司有关负责人说:“为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加强地下管线的日常维修养护是重点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当前老旧管线的具体改造任务。如市政管线改造方面,要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

    安全监管总局二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要建立日常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定期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