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宣布失效退耕还林相关文件

25.01.2016  22:22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文件决定,国务院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宣布失效的国务院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其中宣布失效的退耕还林相关文件有: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10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国办发[200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