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围堵水泵致使田地无法灌溉村民被判刑半年

12.01.2016  02:40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村民私自围堵水泵,致使田地无法灌溉,导致农作物干旱减产损失合计58500元。对于村民的如此行为,法院认定: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村民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4月1日至5月14日,孔某某、马某甲(已判决)、周某某(已判决)伙同红古区虎头崖村其他村民,以兰州盛祥物业公司王家台农场山土地为该村集体所有为由,围堵农场山一级水泵房,造成农场山土地承租者张某甲承包的土地无法播种。2015年6月9日,经甘肃正宇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评估,张某甲损失合计58500元。

    红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某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孔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孔某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