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女子因防晒喷雾禁带进地铁打民警被拘留

16.07.2014  13:03

  中国兰州网7月16日消息  26岁的山东姑娘小侯,在杭工作,昨天她因一瓶防晒喷雾,和地铁站的保安以及民警铆上了。

  昨天上午10点左右,九堡地铁站西安检区,侯姑娘披着长发,穿着青色薄外套、牛仔裤,把墨镜戴在头顶上,背着挎包径直走过安检机,被保安拦下,请她回去把背包过安检机。

  侯姑娘不同意,说安检带很脏,而她的包很名贵,过安检会弄坏的。保安再次请她回去过安检,侯姑娘就打开了包包让保安检查,一边说里面没有什么违禁物品。结果保安发现包里面有一瓶防晒喷雾,背面标有易燃标志。

  自杭州7路公交车事件之后,地铁1号线的安检再次升级,对于液体类的检查更加严格,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体、危险的化学物品等,之前就不准带上地铁。易燃的防晒喷雾已属于违禁品,保安就跟姑娘说,这个是违禁品,要么放弃扔掉,要么换坐其他交通工具。

  一听保安这么说,侯姑娘的理由也很足:“这是必用的日用品,为什么要扔掉,为什么我不能坐地铁?”随后,她强行刷卡进站,保安在站厅劝阻了十几分钟都没用,侯姑娘继续进到站台,保安只好通知民警来处理。

  保安和姑娘僵持在站台上,这时候开往湘湖方向的列车到站,民警也赶到,侯姑娘不听劝,径直上了地铁,民警追上去劝。

  民警说,地铁安检升级后,有些乘客也会带平时用的防晒乳等用品进站,他们也碰到过,一般经过劝说后,乘客也挺通情达理的,这一次侯姑娘偏偏就和他们杠上了。当列车行进到九和路站时,民警劝侯姑娘下车,结果姑娘突然情绪激动起来,向民警胸口猛打一拳。

  先是不配合安检、不听劝阻,再是妨碍民警执行公务,姑娘被带到警务室接受调查。

  最终,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以及阻碍执行公务,侯姑娘被处罚款200元,行政拘留7天。

  这也是杭州地铁1号线加强安检工作以来,首例因拒绝安检作出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