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城乡建设工作回顾(三)——城市人居环境实现新改善

02.03.2016  19:24

  空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垃圾污染是影响城市人居环境的三大重要因素。为了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十二五”时期,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实际,重点从空气治理和污水处理两个方面入手,不断净化空气和水环境。在空气治理方面,利用二热、范坪和大唐三大电厂热源,大力推广热电联产,实施大气环境保护项目,新建热源厂、热力中心源供热站、热力站150座,敷设一次供热管网2×126公里,每年减少燃煤39.55万吨、烟尘排放量585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7790吨。集中利用2年时间,完成了818 台6654 蒸吨供热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现燃煤锅炉和燃煤锅炉污染“双清零”。完成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改造122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在污水治理方面,继续实施并完成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项目,累计敷设污水管网199.06公里,建成雁儿湾、西固、盐场三座污水处理厂和金城关、盐场等五座污水提升泵站,城市主次干道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完成北编组站排水管网、沙井驿提升泵站、南滨河路西延伸段排水管道、黄河两岸43处排污口截流整治、雁滩地区污水管网完善及南河道截流等工程,解决雁滩片区、城郊偏远地区以及城市新开发区域的污水排放问题。积极推广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末的57.55%提高到2014年末的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