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法官本位 院长亲自审案

01.06.2016  19:50

    【兰州日报讯】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法院院长、副院长回归审判席亲审案件将慢慢变成一种“新常态”。他们的“回归”无形之中为规范审判程序、保证办案质量树立了标杆,推动司法改革的进程。5月31日上午9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二审合同纠纷案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平亲自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庭审中,上诉人王云(化名)为自己当“律师”,看到眼里的审判长将庭审速度放慢,让王云能够放松心情,慢慢“说理”。在开庭程序转换时,审判长总是平和地提醒并重复对王云进行告知。10时许庭审结束,经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当庭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后,王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官司打了这么长时间,我很感动,这个审判长平易近人,让我把想说的都说了,判决结果对我来讲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王永平介绍,早在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见》中便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以外,每年都应当参加合议庭或者担任独任法官审理案件。《意见》中还对院长办案的数量标准提出要求,并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应当作为履行审判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对其工作的考评和监督范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院长、副院长办案制度,近期又新制定了院、庭长办案的指标和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