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63起“四风”和腐败问题

09.10.2015  12:40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姚殿佐挪用公款。2014年,姚殿佐利用主管财务部门的职务便利,非法将公司资金人民币4000余万元挪归个人使用。经顺义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姚殿佐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顺义区自来水公司财务科原科长李海容挪用公款。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李海容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共计116万余元挪归个人使用。2015年3月,李海容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财经纪律开设银行账户,存入公司钱款481万余元。经顺义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李海容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门头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分配部副部长董珺、科员刘文哲受贿。2013年,刘文哲为部分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伪造、瞒报相关材料,伙同董珺在资格复审过程中,为杨某等8人提供便利,收受杨某等8人好处费人民币82万元,其中董珺分得44万元,刘文哲分得38万元。经门头沟区住建委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并报请门头沟区住建委党组批准,决定给予董珺开除党籍处分;经门头沟区住建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珺、刘文哲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石景山区拆迁服务所项目经理李铁贪污受贿。2009年9月至2010年2月,李铁与他人合谋通过虚增拆迁面积和出具虚假拆迁入户调查资料等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人民币326.96万元,李铁分得31.84万元,并收取好处费4万元。经石景山区拆迁、测绘和泓汇泽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报石景山区纪委常委会议批准,给予李铁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丰台区体育卫生中心体育科职员刁辉利用职权谋利。2011年至2014年,刁辉利用职务便利,推荐丰台区体育卫生中心从其本人及亲友经营的公司采购物品,共计人民币74.11万元。2014年6月,刁辉推荐丰台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从其本人及亲友经营的公司采购10套体质健康测试设备,共计人民币91.37万元。经丰台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刁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蓟县五百户镇原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姚秀峰借征地拆迁收受贿赂、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姚秀峰在蓟县新城征地拆迁过程中收受贿赂18.9万元;收受村干部礼品共计2400元。蓟县纪委给予姚秀峰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宁河县端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克民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问题。2014年1月,在申报登记宁塘快速公路地上物补偿款过程中,经孙克民提议,端庄村虚报机井和鱼池,骗取补偿款共计9.94万元。宁河县纪委给予孙克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骗取款项已退缴。

  3.静海县文化馆党支部书记、馆长王宝红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5年,王宝红以犒劳工作人员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共计7.7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4万元。静海县纪委给予王宝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天津市大港惠民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原经理朱庆贪污巨额公款问题。2013年5月至10月,朱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306.22万元,用于本人购买汽车、奢侈品、娱乐消费等支出。滨海新区纪委给予朱庆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红桥区卫生监督所干部陈钢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购买体育彩票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陈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从单位工会账户提取现金不记账的手段,私自挪用公款88.86万元,用于本人购买足球彩票。红桥区纪委给予陈钢开除党籍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东丽区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魏同印在主持工作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9月26日,经魏同印批准,张贵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发放国庆节过节费8万元。东丽区卫生局党委给予魏同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卫生局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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