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15.07.2015  20:29

7月6日省政府约谈会后,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近期的综合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研判会商,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再安排、再部署。7月7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约谈会议精神,研究进一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和办法。针对目前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突出的问题,7月9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召开了由西峰城区内所有施工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共计200多人参加的西峰城区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7月12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与西峰区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就西峰城区下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二、定方案、明要求。在《2015年西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西峰城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的基础上,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制定了《西峰城区重点区域降尘方案》、《西峰城区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方案》,印发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各施工工地全面实施,实现工作面、工作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精准化”、“规范化”。

三、细措施、严整治。按照精准化整治要求,西峰城区所有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五四”措施(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五个必须”、“四个禁止”),实行“红黄绿”动态管理;道路扬尘整治再延伸,重点区域内的所有小巷小道近期内完成修补硬化;洒水抑尘频次再提高、范围再扩大;重点区域所有餐饮门店开展油烟治理,安装净化装置;制定了《西峰城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内要完成的拆除整治任务。

四、严督查、严追责。市政府再次明确要求,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实行不定时督查和周通报制度,西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指挥部实行日检查、日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的有关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对工作督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严肃追责处理。(庆阳市环保局 苏荣花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