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采取“四项措施”倾情构筑涉农职务犯罪新防线

01.07.2014  20:00

        今年以来,榆中县检察院立足自身检察职能,依托“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新机制,通过构筑平台、风险研判、延伸触角、警示宣传等方式,为涉农惠民资金撑起一片廉政晴空。
        一是预防网络拓展到基层。针对 “三农”发展过程的新问题,榆中县院以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契机,以“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拓展检察工作新领域,延伸检察预防工作触角。在全县设立23个驻乡镇检察联络室,聘请150余名检察预防联络员,通过“一村一检察官”等形式,包挂重点村镇,受理群众举报,送法下乡,形成了预防部门、驻镇检察联络室、挂村检察官、预防联络员四位一体,辐射全县农村的涉农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实现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零距离”,为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预防研判延伸到基层。遵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根据农业大县的县域特点,结合当前涉农职务犯罪表现出来的新情况、新趋势,认真组织开展涉农惠民专项预防行动,预防干警深入基层村镇、走进田间地头,从群众关心的各种补贴下乡、农村低保、土地流转、村级财务管理等问题入手,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分析、综合研判,提出对策,形成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梳理出征地拆迁、农村工程发包、村集体资产经营、农村低保等四大涉农职务犯罪风险点,准确把握了涉农职务犯罪的发展态势,为针对性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提供了现实依据。
          三是预防重点转移到基层。该院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纳入检察工作全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范围,从制度上保证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把专项预防活动向农村基层延伸,以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为抓手,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专项预防的范围,坚持从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工程变更和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督,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是预防宣教渗透到基层。通过成立法制教育宣讲团、制作涉农职务犯罪宣传展板,该院结合办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资源优势,,入广大农村腹地,积极送法进村入户,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预防警示教育16场次。同时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依法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专项工作,积极争取群众响应,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实行网上举报、加强举报接待等办法,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的“绿色通道”。 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提高群众接受效果,推动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