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四项举措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改革
01.08.2017 15:4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一是全面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时间短、流程优、服务好”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在现行保留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运输、邮寄、携带国家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准运证核发事项,委托县(区)暂行办理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事项。对承接省上下放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示范文本等内容。积极衔接牵头部门,着手建立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现林业重点生态项目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
二是努力推进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改革。尽快制定下发禁牧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禁牧条例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庆阳市禁牧条例》奠定良好基础。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严格执行摸底登记、业务培训、颁发聘书、签订责任书、绩效考评等程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管护队伍管理与建设。逐步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年度新造幼林面积、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等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责任体系。
三是创新探索苗林产业运行机制改革。继续完善“林业项目融资培育、招商引资租赁承包培育、专业合作社集中培育、农民自主经营培育”四种培育机制,创新推广“核桃树盖顶、针叶树缠腰、阔叶树垫底”的规划模式。创新投融资平台、林权抵押贷款、招商引资、吸纳民营资本等融资机制,打通资金流向苗林企业及大户的门槛和障碍,解决发展资金不足难题;探索建立与销量挂钩的苗木销售激励机制,促进苗木销售。加大培育力度,优化市场要素,提高服务效率,积极组建成立苗林专业合作社、社会经济组织、苗林推介公司、苗林产业协会等市场主体,提高苗木产业化、市场化、组织化水平。
四是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为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搭建融资平台。建立林权流转平台,制定林权交易规则,启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收储交易业务。健全县级林业综合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广大林农提供政策咨询、林权管理资源评估、审批办证、抵押贷款、产权交易和信息服务。组织对全市3年生以上且面积1亩以上的果树经济林进行确权登记,明晰果树所有权、使用权。(庆阳市林业局供稿)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08.201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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