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召开“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四个合格’党员”党建理论交流暨庆祝七一、表彰学习先进党员大会

30.06.2017  18:56

 

2017年6月30日下午,机关党委在学校明法讲堂召开党员大会,共庆党的96岁华诞。会议进行了以“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四个合格’党员”为主题的理论交流,表彰了理论学习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虹出席会议并做了讲话。机关21个党支部和3个直属党支部170多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李虹在讲话中,肯定了机关党建工作的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积极主动采取措施补齐党建工作的短板,落实5月31日校党委会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切实增强支部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要全面落实校党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不断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实现“四个合格”。

 

 

在理论交流中刘天瑞、孙学朝、赵向阳、熊江源、魏晶晶5位同志进行了大会发言。发言内容紧密结合学党章、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党支部工作经验,紧扣“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四个合格’党员”党建主题,得到与会党员的认同。

 

 

机关党委组织委员、研究生处处长巩海平宣布了表彰决定,李虹和机关党委委员为孙学朝、陈晖、赵向阳、常静、薛源、郭林祥、熊江源、朱奕璇、杜志洋、郭丽蓉、魏晶晶、马可、刘天瑞、金松、景婷、高成军、马月萍、陈海霞、徐晨、张晓梅、郑海蓉、王本峰、鱼小军等23名2017年度理论学习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品。

 

机关党委宣传委员、对外联络处处长马虎银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

 

 

机关党委书记樊峰岗主持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总结,要求机关各党组织严格落实大会精神,巩固大会理论交流成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