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院法警大队创新“四种机制”全面推进司法警察工作

19.12.2014  21:51

        为全面推进司法警察工作,榆中县院按照“服务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创新四种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警察履职能力,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创新工作推动机制。榆中县院把司法警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警大队抓好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创新办案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二个联动”工作模式,即坚持部门联动,牢固树立“案情就是警令、出警就是天职”的理念,科学调配警力,简化派警手续,提高出警效率。全力协助自侦部门执行看管、拘传、抓捕、搜查、押送等工作,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做好辅助工作。坚持内外联动,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妥善处置与办案有关的闹访、缠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有效防止滋生矛盾。
        三是创新办案工作模式。法警的重点工作是保障办案安全,在确保安全办案的前提下,对相关的案件基本事实和进展情况也应有适当地了解,从其它角度对被看管对象进行疏导、交流。这样既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对于安抚被看管对象,保障办案安全也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是创新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已知的突发事件情况及处理方式的收集,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作出风险评估,分门别类制订详细周密的应急方案,提前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