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挺纪在前 实践“四种形态” ——全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综述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的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016年,全省各级党委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眼“全面”,坚持“从严”,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红脸出汗 严管厚爱
2016年,省委按照省管干部谈话办法,明确责任传导、教育提醒、告诫整改、鼓励鞭策4种谈话类别,同时对谈话程序、分工作出规定。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功夫用在平时,通过会议集体谈、调研督查谈、面对面约谈等多种方式,及时咬耳扯袖,时刻紧绷纪律之弦。
2016年12月2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同县(市、区)委书记集体谈话,强调要坚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切实用实际行动体现忠诚,用严守底线体现干净,用事实业绩体现担当,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当年,省委主要领导约谈省管干部75人次,省纪委主要领导约谈省管干部48人次。
2017年新年伊始,按照省委安排,1月12日同一天,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同县(市、区)长集体谈话,省委副书记欧阳坚同县(市、区)委副书记集体谈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同全省市县纪委书记集体谈话,强调要不忘初心,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省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开展谈话、约谈,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方式体现严管厚爱。
根据《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无遗漏约谈,形成了党内监督的良性互动。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履行责任情况及巡视、审计、信访、考核等途径反映的问题,及时提醒诫勉、督促整改落实。据统计,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1508件次,有效防止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动辄则咎 严查快结
过去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盯“三类人”,在“严”字上下功夫,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
省纪委共立案审查省管领导干部38名,严肃查处了省委原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原局长戴炳隆,省林业厅原党组成员、省绿化办原副主任陈浩文,泾川县委原书记李全中,张家川县委原书记刘长江等严重违纪案件。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共接受信访51415件次,立案5573件,结案5524件,处分6909人,其中地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259人,乡科级干部1374人。
是烂树就要快拔,是病树就得早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触碰“六项纪律”的党员领导干部动辄则咎,快查快结,有效提高了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纪律轻处分5365人,组织处理4555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54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149人。
在严查快结的同时,用好问责“撒手锏”,坚决捍卫党的纪律。2016年,省纪委在全国率先制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275起,处理415人。问责扶贫、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等领域领导失职失责行为1518人。
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综合考虑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认识问题、改正错误、重拾信心。
2016年4月,省纪委制定《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纪律处分人员开展谈心回访办法》,着力加强教育回访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到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党员干部,累计开展回访谈心1.1万余人次,引导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改过自新,将“负能量”转化为“正能量”。
2016年12月8日,白银市纪委对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刘在云进行了回访教育。此前,刘在云因违规请吃和报销,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刘在云在回访教育中表示要以此为鉴,坚持党性原则,廉洁自律,认真履行职责。受处分以来,刘在云以积极态度改正错误,不断努力学习,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得到了党组织的肯定。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制定相关制度,积极开展谈心回访。张掖市把谈心回访作为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纪处分的重要依据,全市开展回访教育108人。平凉市崆峒区开展面对面谈心、背靠背问效、手拉手教育,对83名干部开展谈心回访。白银市纪委将回访情况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对认错改错、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好的受处分人员,提出使用建议。(记者吕宝林 通讯员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