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四措施”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2.05.2015  12:12

      为深化检务公开,促进公正司法,扩大礼县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 5月4日,礼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报会,对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案件程序性公开、文书公开及重要案件信息公开三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该院党组要求,各局科室必须将案件信息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优质高效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了重要平台,各业务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犹豫等待、消极旁观、被动应付思想,切实把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作为检务公开的主阵地,管理好、使用好,确保应公开的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第一时间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公诉、控申、民行、自侦、宣传等信息源丰富、文书集中的出口部门要强化责任心,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案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将申请受理、文书公开审核、案件程序性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紧抓不懈;办公室宣传部门要加大信息收集发布力度,技术部门要担负起系统运行维护职责,建立立体化、全覆盖、多功能检务公开网络格局,着力增强公开实效。
        三是明确标准,确保规范运行。要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试行)》为标准,准确把握案件信息发布的工作要求和内容。对该公开的案件程序性信息要全面公开,不能擅自缩小范围。对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要严格掌握发布的范围、类型和时限,突出重点,主要发布职务犯罪案件信息以及确实在本地已经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的信息,不得随意扩大发布范围,不得滞后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技术处理要求,提高法律文书整体质量。
      四是健全机制,创新方法,以公开保公正。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巡查和周通报制度,对各科室工作情况在每周一例会上进行通报,切实防止和解决应当公开不公开及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监所、办公室、技术部门每周至少要向办公室上报1篇重要信息,侦监、公诉部门每周报送2至3篇重要信息,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公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院文书公开有关规定,对应该公开的文书要由主管领导签发后,上报案件管理办公室审核发布;案件管理办公室要强化责任,对案件程序性公开,每天进行信息更新,并要积极开展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申请预约办理等工作,提高专业人士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的次数和登录上网频率,提高系统使用效能。各部门要齐心协力,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和公信力建设,共同营造检察机关阳光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