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工商局四措并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22.12.2014  13:04

今年以来,天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上升势头,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市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截至目前,已检查投资类企业96户次,规范整改13户,查处取缔1户,正在办理注销登记2户。

一是全面进行排查,加强日常监管。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组织对各类投资(咨询)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排查摸底,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投资(咨询)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认真清查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负责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并进行了登记造册。据统计,全市共登记注册投资类公司76户,其中,国有企业12户,有2户属多年未正常经营,还有一部分属于不经营投资管理业务。

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安排,市工商局今年组织分别于今年5月和11月开展了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市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35人次,按照省“打非”领导小组“收缩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从公司名称审核、经营范围核准、广告发布监管等方面严格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规范的规范,查处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经营责任。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组织投资(咨询)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守法经营承诺书》活动,提高企业依法规范经营意识,自觉守法经营。指导相关企业悬挂宣传横幅,统一制作并张贴店堂警示牌,向社会公示诚信经营承诺书等,营造了浓厚的打击非法集资社会氛围。目前,市工商局登记的公司共公示承诺书28份,悬挂宣传横幅28条,警示牌28个,电视宣传和信息报道5条。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属地化监管责任,按照“分级登记、属地监管”的原则,以县区局为主体,规定由两类企业“经济户口”所在地辖区工商所实施检查和监管,重大案件移交专业办案机构查处的监管制度。监管检查不受抽查制度限制,工商所管段干部每月对两类企业的巡查不少于一次,详细记录,在案备查,巡查中发现大要案件线索,及时报告专业办案机构办理。

针对个别投资类公司出现的注册资本没有及时到位、注册资金流向不明确、超范围经营行为、部分公司业务合同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市工商局将对重点企业做进一步深入检查,对没有开展核准经营业务的,劝其变更经营范围,对长期没有运营的责令其及早注销营业执照,对存在违法经营的企业严肃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