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院“四举措”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11.07.2014  18:09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实施的科技强检战略,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金昌市院从四个方面为切入点开展工作,全面提升该院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一是发展技术检察,适应修改后“两法两规则”实施背景及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的上网运行,推进执法办案模式向科技化、信息化模式的转变。从侦查,到公诉,再到控告申诉,各个检察执法业务部门,各个检察执法办案环节,都要有应用科技手段的思维和视角,通过不断拓展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侦查模式和诉讼监督模式的转变,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科技含量。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效能,通过网络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库建设,各业务部门及综合管理部门,都要有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改进检察办公、办案、队伍管理、检务保障的认知和能力。
        三是运用技术手段引导和帮助收集证据;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同时,确保取证的合法性。
        四是围绕提升检察工作技术含量,提出建设性规划,同时有意识地通过相关科技知识的普及,提高检察人员应用科学技术手段的能力。
        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各业务部门对检察技术工作的认同感,实现了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要有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网络信息平台于办案、管理的意识,自觉、主动地应用科学证据支撑案件证明体系,改进和提升检察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