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特稿·依法治国·法律人的思考

23.10.2014  18:08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摘自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的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在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的所有论述中,这句话流传最广、影响最深,它揭示了培育法治精神对推进法治建设的巨大作用。

专家表示,近年来,随着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施行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我国公民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信访不信法”局面初步扭转,“执行难”问题开始得到解决。要进一步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

普法教育,让群众学有所值学有所用

2004年4月1日清晨,北京市崇文区花市的一条胡同里,63岁的黄振沄老汉在老屋前插了一面国旗,又从宪法中摘出一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在木板上放在门口,挡住了前来强拆的人群。

2014年10月,福建石狮的黄环球老人因为遭遇强拆,将当地政府、国土资源局和行政执法局告上法院,一审获胜。

“宪法作为根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是对宪法规定的细化和展开。应当说宪法和法律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说,“10年前黄振沄老人站起来用宪法维护自己的权益,10年后黄环球老人选择与政府‘对簿公堂’,这说明百姓心中确实有一杆秤,大家越来越意识到宪法和法律是有用的,要依法维权。”

从1986年推出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我国迄今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也将进入收官阶段。莫纪宏参加过“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中主讲宪法。多年的宣讲经历,让他见证了公民法治观念的逐步提升,也看到了普法中的不足。

莫纪宏强调,普法首先要普及宪法常识。他在宣讲中反复讲老百姓应当主动学习宪法,并学会首先运用宪法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够,普法工作中对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存在着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老百姓只要认识到宪法法律对自己有用,他们就会自发去学习、去运用。普法关键要让学的人觉得学有所值、学有所用。我期待四中全会在提高普法实效性方面作出部署。”莫纪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