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甘做“噶巴草”(最美基层干部)
闫胜义(左)在现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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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兰考,泡桐树枝繁叶茂,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在林荫道上留下斑驳的光影。
“焦裕禄就像泡桐树一样高大伟岸,我就是泡桐树下矮矮的噶巴草。”说这话的是闫胜义,河南兰考县东坝头乡法庭副庭长,已在乡镇法庭耕耘了大半辈子。
“噶巴草”是当地土话,是一种匍匐生长,茎节每长一两寸就会抓地生根,难以拔出的草,学名“马唐”。闫胜义就像矮矮的“噶巴草”,积极地向下“生根”,在乡镇群众中赢得“有困难、找老闫”的好口碑。
不愿走 扎根乡镇踏实
爪营法庭2年、张君墓法庭13年、南彰法庭6年、东坝头法庭6年,闫胜义1987年毕业至今,一直在乡镇法庭工作。27年间,他从一个高兴起来就要双手着地侧空翻的毛头小伙,变成了皮肤黝黑、头发稀疏的中年汉子,而始终不变的,则是他对群众的真诚、对工作的热爱和对基层的坚守。
老闫有离开乡镇法庭的机会,且不止一次。1994年5月,兰考县法院成立研究室,院领导想让他当副主任,他拒绝了;1998年6月人事调整,院领导表示,他可以回县机关工作,他又拒绝了;2013年6月,兰考县法院试点新型合议庭,院领导再次想到他,希望他去院民一庭担任副庭长,他还是拒绝了。
“很多人不愿意去基层,感觉去基层就像‘被发配’,即便去了也不好好干,派人时都要反复掂量。老闫却愿意在法庭坚守27年,真不可思议,我们都很敬佩他。”兰考县人民法院院长马中东如此评价。
“法官本来就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和老百姓在一起,我感觉很踏实。”闫胜义用最淳朴的道理,道出长期扎根乡镇法庭的原因。
不畏难 审理案件2600余起
乡镇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家长里短的民事纠纷,在一般法官的眼里都是小事。但对于闫胜义来说,都是大得不能再大的事。他常说:“法庭受理的几乎一半都是离婚案件。但别小看了离婚案件,调解不好,影响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和谐。”
土地纠纷大多牵涉到历史遗留问题,一般法官最怕审理这类案件。蔡某和宋某两家是地邻,蔡某认为宋某种地时总是无故侵占自己的耕地,多次找村委会协调解决无果,最终将宋某告上法庭。
闫胜义受理后,发现了此案的诸多难点:一是证明两家地边的“灰橛”由于时间过长,无法找到;二是原、被告两家实际耕种的土地均比土地证上显示的面积多,且原告起诉被告侵占的土地面积仅0.006亩;三是如果认定宋某侵权,可能导致其他和宋某地邻的几家也请求认定,引发新矛盾。然而,老闫没有退怯。终经两个多月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撤回起诉。
“办案的目的就是要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实在在的保护。如果案件结了,而留给当事人的是更长、更艰难的上诉之路,或者虽然最终把案子办了,但对当事人来说毫无意义,我内心是过不去这道坎的。”老闫认真地说,“不管案件进行到哪个阶段,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同意愿,引发新矛盾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
正是基于这种勇于担当、不畏艰难的工作态度,老闫审理的2600余起案件中,无一起错案,无一起赴省进京上访。老闫被河南省高院、司法厅联合授予“调解能手”称号,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不觉亏 享受平凡一生
闫胜义是1987年河南司法学校司法专业的毕业生。这个“光环”帮助很多人在学业或事业上更进一步,但老闫却不以为然,直到今年7月才被提为副科。
“凭他的聪明才智,完全可以早升职,但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和老闫同班同学,毕业后同样留在乡镇法庭工作,现已是县法院副院长的庄著立悄悄地说,“老闫没地没房,之前一直是带着老婆孩子租房住,但和老闫同时代的人基本上早在县城买房了。直到2011年,老闫才在妹妹的‘援助’下买了房。”
老闫曾经审过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一位发小表示,如果老闫能关照一下“自己人”,一定给他2000元“零花钱”。但老闫拒绝了。他说:“这种昧良心的事,自己真干不了,否则会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头发会更少的!”
在老闫办公室,一直挂着妻子李月菊的亲情寄语:温饱知足,平安是福。“我的网名就叫‘老农’,大家都说我不穿制服的时候,就是一个老农。”老闫看着亲情寄语,喜不自禁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