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拟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 鼓励公民捐献遗体

09.09.2014  13:42

  中国兰州网9月9日消息 (记者 赵汇)器官捐献被认为可以延续人的生命价值,因此被称作“生命的礼物”。截至目前,甘肃省已有26名志愿报名登记,表达身故后捐献器官意愿。为了鼓励公民捐献,甘肃省拟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2014兰州国际肝病多学科综合治疗高峰论坛上了解到的。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青年委员、兰大一院副院长李汛表示,中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能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却仅有1万例。在甘肃省情况一样严峻,许多严重的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在进入病程末期,所有治疗方法都无法控制或逆转病情时,只有求助于肝移植。以兰大一院为例每年等待肝移植的患者近60人,大部分患者因为等不到供体失去了存活的机会。

  2011年原卫生部启动了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DCD)试点工作,结束了之前心死亡和脑死亡(DBD)的器官移植争议。DCD器官捐献在我国的全面启动,拓宽了器官来源的渠道。经审核,甘肃省仅有省人民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为具有移植资质的医院。甘肃省自2012年8月完成首例DCD器官移植手术以来,截至目前全省累计登记自愿捐献器官的已有26人,实现器官捐献9例,实现大器官移植28个。

  针对器官捐献需求紧迫,供需矛盾突出的现况,会上甘肃省红十字会陈明副会长透露,甘肃省拟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生活困难的捐献家庭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他表示,我国明确捐献的人体器官应当无偿用于临床移植,禁止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买卖活动,禁止违背捐献人的意愿获取器官。同时,人体器官捐献中的人道救助机制是国际通行惯例,在我国当前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实践中更具现实性、客观性和针对性。救助基金的来源初步确立将由“政府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移植医院出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