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嘉润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

25.07.2014  10:26
新疆嘉润公司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 发行机构华融信托项目经理 
产品类型信托产品产品状态 
理财币种人民币投资管理类型自主管理
发行时间20140724发售对象所有
发行规模5000万元投资门槛100万元
产品期限24至月期限类型 
预期年收益率10.50实际年收益率 
投资方式信托贷款资金投向工商企业
资金托管费率  销售手续费率 
成立日期  成立规模  万元
收益类型固定型是否保本
合作机构名称  合作类型 
到期日期  发行地乌鲁木齐
资金运用情况信托计划资金向新疆嘉润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第二期的建设。
信用增级情况1、青岛安泰信集团实际控制公司—青岛锦泰创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位于青岛市胶州湾的133,481.3㎡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评估值为72,339万元; 2、新疆嘉润公司将位于新疆玛纳斯县的2,100,893㎡土地进行抵押,评估值为18,699万元; 上述两项抵押物评估值合计91,038万元,综合抵押率为49.43%。融资期间,上述抵押物可进行置换,并且,融资方、融资方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应于2014年底前提供青岛市不低于评估值2亿元的商业用地对玛纳斯县抵押土地进行置换。 3、青岛安泰信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为贷款本息提供担保; 4、新疆嘉润公司股东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对新疆嘉润公司新增投入10亿元,如未达到上述相应投入的,我公司有权要求新疆嘉润公司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信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且我公司的信托资金应与股东对新疆嘉润公司10亿元投入同比例进行,股东投入应先于我公司信托资金到账; 5、融资期间,融资方的实际控制人和他们控制的企业对新疆嘉润公司享有的债权延后至信托结束后清偿; 6、设立资金监管账户,信托资金仅用于新疆嘉润公司煤电铝一体化项目第二期的建设; 7、设立资金归集期,各期贷款到期前30日归集该期贷款本金余额的20%;到期前15日再归集该期贷款本金余额的30%,到期一次性归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其他相关信息A类信托受益权:期限为自本期募集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包括: A1类:100万元≤认购金额<300万元,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9.5】% A2类:300万元≤认购金额<800万元,投资者预期年化收益率【10】% A3类:认购金额≥800万元,投资者年化收益率【10.5】% A4类:定向合格投资者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