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再”提标

18.08.2015  11:31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老龄委主任吴德刚调研嘉峪关市老龄工作时的讲话精神,使更多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8月7日,嘉峪关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该市7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标准再次提标。提标后,按年龄段75岁以上老年人分别享受到500元至10000元不等标准的高龄补贴。

发放高龄补贴列为民生实事

嘉峪关市在实施民生工作中,将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列为民生实事之一,着力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特别是建立健全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在执行省定政策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实行全市高龄老人高龄补贴统一扩面提标。2015年,补贴对象由原来的80岁下调为75岁,补贴标准分别为200元至4000元不等。这项政策让嘉峪关市6327位老人从中受益,享受到了幸福“阳光”。

同时,为将这项政策落实到位,在发放过程中做到了高龄老人本人名义开专户发放高龄补贴,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属地化发放、多渠道宣传,使这一惠民新政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做好数据的报送和更新,确保了高龄补贴按时发放到老年人手中。

扩面提标增进福祉

         为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目标,8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我市高龄补贴进一步扩面提标,从今年起,7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00元至4000元不等补贴调整为500—10000元不等标准。其中: 75—79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80—84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85—89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90—94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95—99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100周岁以上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4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同时,为使该市31名离休享受到政府个性化、亲情化养老服务,从2016年开始,将31名老干部全部纳入了居家养老服务A3类服务范围。届时,老干部每月可享受到600元家庭保洁、餐饮服务、精神慰藉、应急救助等居家养老服务和300元的免费午餐 。

据统计,嘉峪关市75岁以上高龄老人有7500余人,预计发放高龄补贴金额共计600余万元。

                                                                (嘉峪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