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调研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情况

09.03.2016  16:43

      为进一步推进嘉峪关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检察监督力度,经与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联系,3月2日至3日,嘉峪关市检察院蒋康志副检察长带领民行处干警,会同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主管副局长、矿产管理科和管理所,对嘉峪关市红柳沟矿业公司、嘉峪关市汇鑫源矿业公司、甘肃茗居商贸公司、嘉峪关市龙腾黑山石灰矿公司等企业经营的金矿、冶金用白云石矿、铸型用粘土矿和建筑用砂等矿产开采和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中,蒋康志针对矿产经营企业手续是否齐全、安全生产是否达标,经营活动是否对环境造成破坏,是否达到环评标准、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范等多项指标进行了检查,并察看了企业生产经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