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稳步推进电子卷宗工作
自2015年1月4日,嘉峪关市院完成首例案件电子卷宗制作,并成功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来,截至目前,已扫描并上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11件23卷。市院党组对电子卷宗系统的部署上线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根据省院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配合。案管办会同技术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部署落实本院电子卷宗制作的场地、人员、设备、培训等事项,按时保质完成了各项基础筹备工作。截至目前,案管办所需电子卷宗各项设备已全部配备并投入使用,办公室为相关业务部门采购了符合规定的高速扫描仪。案管办完成了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关各业务部门操作人员的初步培训。
二是注重安全保密,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切实落实保密责任,设置电子卷宗的查阅、使用权限,指派专人负责案卷材料交接和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等工作,依法向律师等提供电子卷宗的,依照规定添加水印加载防护措施。
三是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办案效率。电子卷宗系统的上线运行实现了数据共享和办案智能化,方便承办人复制、摘录案件信息,提高案件流转和办案效率,并为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提供平台和保障。
四是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衔接顺畅。在案件受理环节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进行初步审查并建立台账,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在卷宗扫描环节认真检查有无连页、顺序是否一致、拆卷装卷是否规范等;在上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环节进行后期检查和跟踪监督,确保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实现及时、准确、高效、规范。
五是建立多方沟通协调机制。市院与公安机关经过沟通协商,促进了公安机关移送侦查卷宗的装卷、目录和页码等基础性工作,确保顺畅衔接、高效运行。此外,市院案管部门还与各业务部门开展沟通协调,推进电子卷宗在承办部门办案、律师阅卷等方面的使用,最大程度发挥电子卷宗作用,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