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派驻三镇(社区)检察室授牌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检察室的通知》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尽快完成全省乡镇(街道)检察室组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市委同意,嘉峪关市院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了市检察院派驻三镇(社区)检察室授牌成立大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彪出席了成立大会,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三区及所辖镇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及新聘任的检察室工作人员共90余人参加了会议。
成立大会开始,市委编办主任崔志军宣读了《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在乡镇和部分社区成立检察室的通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玉霞同志分别宣读《关于任命杨义兵等9名同志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社区)检察室负责人的决定》和《关于聘请何爱国等18名同志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社区)检察室工作人员的决定》。王毅书记、冯彪主任等领导为新成立的9个派驻检察室分别授予了机构名牌,同时为何爱国等18名派驻检察室工作人员颁发了聘书。
王毅在讲话中指出,市检察院在全市设立九个派驻检察室,是省委、市委审时度势,从检察工作全局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拓展检察工作职能、强化基层法律监督服务的客观要求,也是锻炼检察队伍、增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有效途径。
王毅强调,市检察院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派驻检察室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要迅速启动,全面铺展派驻检察室建设工作。根据全市城乡特点、社区数量和规模,以及交通条件等,设立的检察室要保证辖区内的群众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使检察室工作真正做到亲民便民利民,体现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二是要加强管理,提高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水平。市检察院要以靠实管用为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检察室的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基础建设等标准,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强化制度标准的具体落实,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服务基层的工作职责。派驻检察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地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做到群众诉求表达更便捷,化解社会矛盾更彻底,预防、打击职务犯罪效果更明显,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更全面。
王毅要求,市检察院一要进一步加强派驻检察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目标责任;二要及时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将派驻检察室工作纳入检察科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三发挥好宣传和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检察室在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检察监督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推动检察室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至此,嘉峪关市院派驻三镇(社区)检察室的机构、人员均已全部安排到位,检察室后续工作将相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