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31.12.2016  17:03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元旦、春节双节前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传达了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并就扎实做好两节期间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上,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让会传达了学习市委《关于规范市直部门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市纪委《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关于两起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张让会对廉洁过节,防治节日腐败,过一个祥和、安定、快乐的元旦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组织全体干警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七条规定”》及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央廉洁过节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同时要组织学习《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使大家更进一步熟知规定,严格遵守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决防止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二是要抓好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保证人不出事,案不出错。三是要严格遵守《办案说情报告制度》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与律师交往暂行规定》,防止和摒弃节日期间不正当的交往,坚决制止违法违纪办案行为。四是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市院检务督察办公室要通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坚决杜绝值班迟到、早退或缺勤以及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行为。五是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严格查处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奢侈浪费、违规发放福利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确保全体干警度过一个廉洁勤俭、文明安全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