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提质增效
嘉峪关市院紧紧围绕甘肃省“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主要内容的“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主动靠贴基层,服务“三农”发展,将检察监督触角前移,积极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保障和推动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涉农项目实施,为加快嘉峪关市建成以“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为标志的城乡一体化工作格局做出了积极贡献,走出了一条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发展的新路子。
开展涉农项目资金安全检查。该院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与市财政局、发改委、农林局等单位对全市各项涉农富农财政资金和惠农项目进行摸排,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了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市辖区乡镇,对惠及全市6206户,总人口21582人的惠农资金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梳理出惠农扶贫项目43个,总惠农资金19190余万元。与派驻辖区乡镇的17名驻室检察员和选聘的22名检察联络员随机走访并抽取70户居民,对“一折统”(甘肃省农村合作银行针对“三农”惠农资金发放而定制的一种专用存折)资金收支流向等方式对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惠农资金发放延期等共性问题,向有关镇党委和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建议7条,帮助堵漏立制6项。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成立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法律服务到农家”等送法下乡活动,借农贸集市、党员冬训之机,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式积极开展涉农检察宣传活动,今年共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30余场次,举行大型宣传举报活动16场次,发放《“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12人次。文殊镇石桥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峪泉镇黄草营村、段山口村、嘉峪关村和新城镇野麻湾村、安远沟村、横沟村为“甘肃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营造了崇尚法治的新风尚。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权益的刑事犯罪活动,优先查办非法集资、坑农害农等扰乱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危害农村生命财产安全等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案件,市检察院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参与调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在一起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违规处置涉农资金案件中,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提醒,明确指出存在的职务违法行为,并督促其及时整改,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延伸监督触角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思路、新途径,努力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打造成为“两法”衔接工作的示范样板,督促人社部门移送涉嫌恶意欠薪犯罪案件7件7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件7人,同比上升600%,共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02万余元,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健全落实责任体系,有力的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等现象,为维护农村社会繁荣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积极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作用,切实增强预见性、前瞻性,深入研究涉农信访的规律,做好涉农信访工作,做到控申工作窗口前移,变上访为下访,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协调解决了大量矛盾纠纷案件,实现了定纷止争、息诉止纷,共同受理矛盾纠纷828件,成功调处802件,调处成功率96.86%,涉案金额1988万元。
构筑服务“三农”发展新常态。先后搭建设施农业、特色林果和规模养殖等项目,为农户持续增收搭建了坚实的平台,帮助村“两委”完善村务、党务管理制度10余条,帮助树立政策“指示牌”,算清村务“公开帐”,为村镇借力“双联”,促进农村、农业、农民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在2015年全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大会上,嘉峪关市检察院荣膺全省“双联”行动“组织奖”,是嘉峪关市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双联”单位。检察干警在深入基层中接地气、察民情、解难事,与农民群众交朋友、结亲戚,在“双联”行动中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为服务“三农”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