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五举措紧盯欠薪“老板”

16.09.2014  17:12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俗称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因受害人数多、涉案数额大、矛盾化解难、易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而备受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针对全市恶意欠薪案件逐年增多但刑事立案少的问题,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思路、新途径,努力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打造成为“两法”衔接工作的示范样板,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健全落实责任体系,有效避免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等现象,取得了较好成效。自2013年以来,共建议人社部门移送涉嫌恶意欠薪犯罪案件7件7人,公安机关均立案侦查,同比上升600%;共为农民工追回欠薪202万余元。
      健全责任体系,夯实基础聚合力。协调全市多家行政执法单位,以扣紧责任链条为抓手,逐步理顺工作关系,构筑办案平台,夯实工作基础。一是争取市委支持,健全责任体系。2013年4月,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转发了由市院牵头拟定的《关于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办理“恶意欠薪”案件作为开展“两法衔接”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明确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案件移送程序,细化分解了目标责任。二是达成工作共识,夯实工作基础。为了更好的化解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存在执法理念上的偏差,市院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与市公安局、人社局等16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了联席会议、协助调查、犯罪线索通报、涉案物品处置等制度,畅通了沟通渠道,形成了工作合力。三是设立专门机构,明确案件标准。根据“恶意欠薪”案件特点,成立了以侦监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监督组,专门开展“恶意欠薪”案件监督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对“恶意欠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据固定和保全、案件移送程序进行了梳理和明确,方便行政执法机关了解掌握和对照适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延伸监督触角,强化职能增实效。依托自身检察职能,主动延伸监督触角,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不断放大监督效果。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在摸排线索上抓实见效。坚决摒弃“坐在家里等案源”的消极做法,不定期深入人社、公安等单位,通过座谈了解、走访暗查、查阅案卷等方式主动摸排涉案信息。2013年春节查办的“杨某恶意欠薪案”,就是在发现市人社局院内每日聚集着大量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现象后,立即组织侦监干警深入讨薪人群中展开暗访后,固定相关证据并达到移送标准后,向市人社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意见书》,监督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累计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1.6万余元。二是强化提前介入,在个案监督上抓实见效。对案情重大、取证困难、消极隐匿等“恶意欠薪”案件线索,主动沟通介入,积极指导相关部门收集、固定证据,提供法律适用建议。2013年9月查办的“王某恶意欠薪案”,就是在走访和查阅行政执法机关案卷时,获知某房地产建设工程承包人王某在接到劳动监察部门三次责令支付通知而拒不支付的情况后,侦监部门主动与劳动监察部门会商研究,在甄别分析全案证据后,建议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快速立案,为2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98万余元。三是发挥检察优势,在放大监督效果上抓实见效。以加强“恶意欠薪”案件法律监督作为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逐步探索从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控申、职务犯罪预防等渠道放大监督效果。通过出台《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劳动监察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搭建了民事、行政手段救济劳资纠纷的“民生通道”。积极协调市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先后深入人社局、住建局等执法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从内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巩固法律监督的整体防线。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协作促规范。坚持法律监督与“建机制、保长效”相结合,构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协作配合机制。一是建立对口联络机制。在检察、人社、公安三机关设立联络机构和固定联络员,协调案件信息报备、办案程序指导及案件配合查处。在保证日常联络的同时,具体负责案件线索收集、流程咨询及督促办理。机制建立以来,检察机关通过联络员共收集情报线索36条,部分线索转化成了法律监督案件,有效助推了行政与司法的联动模式。二是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机制。针对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对案件查办中的定性差异、衔接不畅等问题,建立了案件信息通报和联席会制度。通过该机制的运行,有效收集和整合各方意见,梳理了“恶意欠薪”案件办理中信息不畅、参与性不强、定性不准等现实问题,并研究相应对策,以提升案件办理水平。2013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7次,探讨和解决案件相关问题17个。三是建立案件检查报备移送机制。工作中明确了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恶意欠薪犯罪案件的案卷材料、时限、流程等内容,并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巡查。构建了人社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移送劳动保障案件的报备程序和移送公安不立案的建议机制。运行以来,公安机关对建议移送涉嫌恶意欠薪犯罪案件的立案率达到100%。
      探索“三种模式”,创新思路提效能。一是推行全程跟踪监督模式。在“恶意欠薪”案件办理中,指派专人对受理、建议移送、立案监督、侦查取证、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各诉讼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在2012年办理的贺某恶意欠薪案中,面对电话不通,当事人隐匿的情况,侦监部门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监督立案,指派专人负责督促抓捕犯罪嫌疑人贺某某,保证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为33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4.5万元,成为《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我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二是创新“侦监处+检察联络室”模式。市院将侦监部门业务优势与检察联络室地理优势有效整合,提出将检察联络室打造成为群众“家门口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根据“恶意欠薪”案件受害人一般为弱势群体,大多生活在农村的实际,通过走访乡镇、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查阅矛盾纠纷调解及行政处罚案卷,设立举报投诉箱,定期与村组社区沟通,听取群众心声,大大拓宽“恶意欠薪”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三是推行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模式。有效利用月初、季末、年关等时间节点,在开展好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结合“保民生、促三农”、“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活动,扎实开展专项监督,确保了“恶意欠薪”案件的检查频次和监督覆盖面。在今年6月开展的“保民生、促三农”专项活动暨半年“两法”衔接专项监督中,对刘某拖欠41名农民工工资27万余元、李某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12万余元拒不支付的案件,立即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均立案侦查。
      加大宣传力度,密切联系群众造氛围。将大力查办“恶意欠薪”案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震慑效应,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一是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震慑犯罪。 今年1月,市院召开了首次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曝光了相关案件的办理及判决情况,当场向34名农民工发放了追缴的拖欠工资39万余元,并邀请市内多家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全市各类用工单位敲响了警钟,极大的震慑了各种恶意欠薪行为,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高度评价。二是加大合法用工宣传力度,预防犯罪。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室辐射面广的独特优势,以乡镇集市、“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组织宣传30余场次,发放资料2000余份。针对农民工外出务工中常见的劳动合同欺诈、权利义务保障以及遇到“恶意欠薪”后正确维权途径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讲解,有效提高了农民工自身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