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保局开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19.06.2015  19:41

近日,嘉峪关市环保局对嘉峪关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开出罚单,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首张“按日计罚”罚单。2015年1月21日,嘉峪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环保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3月5日,市环保局下达42086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停止了违法行为。4月9日,市环保局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当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4月14日,市环保局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仍在生产,现场制止了违法行为。6月18日,下达了按日计罚210430元。针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环保局共下达处罚252516元。目前,该公司已建成环保设施,整改了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环保局充分应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权利,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多家次,约谈企业1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0份,下发行政处罚21份,共罚款103.493万元,查封企业5家,移送公安机关2件,行政拘留1件,办理电话投诉33件。有效的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了一批环保疑难问题,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