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保局严字当头查处违法行为

23.03.2015  12:51

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嘉峪关市环保局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要求,加大环保队伍培训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对违法企业的监督管理突出一个“”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一是严厉查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环境问题。组织监察、监测、污防等科室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和夜查,对有偷排偷放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二是严厉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实行提前介入,环保审批,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好“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三是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确保信访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设立专职人员负责信访查处。对来信来访坚持做到早介入、早立案、早分析、早调查,及时化解纠纷。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接待、查处、回访制度,有效提高了信访办案质量。四是严厉查处环保专项行动中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企业明察暗访力度,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排污企业出击重拳,一查到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嘉峪关市环保局 供稿)